- 孔垂鹏;
水利治理的整体性结构需求与治理过程的部门特性对水利治理的协作能力和协作体系提出了新要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为新时代治水兴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之一,承载着水行政执法的主导作用,凸显出检察公益诉讼的辅助功能,有利于明确水利治理“责任田”、形成水利治理“组合拳”。当下,面临协作主体职责尚须明确、协作形式和内容有待落实、协作机制实施进度迟缓等困境。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规范应以系统整体观为指引,一方面,通过相关立法的体系化为协作机制的有效实施提供规范保障;另一方面,明确水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协作机制中的职能定位和合作空间,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整体联动,进而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
2025年06期 v.41;No.184 72-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31K] [下载次数:22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李松洋;
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的勘探合同延期与优先开发权是承包者在勘探阶段的核心权利。然而,相关规定明显具有模糊性,不利于承包者的权益保障。建议把勘探合同延期理由解释为不可抗力,并考虑短期商业开采困境;根据能力与需求商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形式与替代方式的标准;加强审查环境基线数据与环境影响评估,采取“适应性管理”以应对环境事项的不确定性;要求承包者以保证金和保险形式增强担保;增设承包者实际控制人国籍国的国际合作义务;明确禁止延期与履约违规处罚的情形来完善履约审查;在《开采规章草案》中明确优先开发权。中国应通过国际合作,推动勘探合同延期权与优先开发权法律规定的明确化、具体化、合理化。
2025年06期 v.41;No.184 80-8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82K] [下载次数:15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张建军;何越扬;
合理确定封存范围是构建中国特色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重要内容。封存范围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划定轻微犯罪的范围;二是在确立哪些犯罪属于轻微犯罪的基础上,将其中不应封存的特殊类罪予以排除。在轻微犯罪的界定方面,学界存在法定刑说、宣告刑说与二元标准说等学说,其中,法定刑说更具可取性。以法定刑说为轻微犯罪设定边界后,基于对部分犯罪保护法益特殊性以及特殊预防必要性的考量,还需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累犯、再犯、漏罪中的部分情形排除出犯罪记录封存适用范围。
2025年06期 v.41;No.184 90-9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40K] [下载次数:52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李会勋;宋净波;
确认违法判决在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方面存在理论缺陷,相较于其他解决争议的行政诉讼判决方式具有过渡性质,立法者在规定确认违法判决的同时设立了补救措施和赔偿两种配套救济路径。然而,这两种救济路径在实际判决中的适用效果并不理想,存在整体适用率低、补救措施适用标准不一、赔偿适用普遍未达到预期等问题。行政相对人在确认违法判决后端往往维权困难,这背离了立法者的初衷。在确认违法判决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上,一方面应完善既有救济路径,填补补救措施和赔偿具体实施中的立法和制度设计空白;另一方面,针对后端保护较为单一的局限,引入行政调解、预防性保护措施等其他救济路径或可成为有益补充。
2025年06期 v.41;No.184 98-10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45K] [下载次数:17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