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众参与立法制度的不足与完善The Deficiency and Perfec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System in the Legislative
闫斌
摘要(Abstract):
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是民主理念在立法领域的具体反映。公众参与立法主要体现在立法准备阶段,立法草案提出、起草、审议阶段,法律公布之后实施阶段。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立法正在朝着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良性发展,但是,在公众参与立法的标准、过程、反馈机制、现实效果方面还存在着问题。解决以上问题,必须着力完善立法公开制度和立法听证制度。
关键词(KeyWords): 公众参与立法;不足;完善;立法公开制度;立法听证制度
基金项目(Foundation): 河北省2014年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青年项目《河北省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完善对策研究》(2014040101)
作者(Author): 闫斌
DOI: 10.13790/j.cnki.issn1008-4444.2015.01.023